年3月13日至3月17日,广西广播电视台综艺旅游频道《法治最前线》、新闻频道、私家车和广西视听移动客户端共同推出3.15消费维权系列报道。
随着现代医疗美容业的发展,医美的技术得到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选择医疗美容,但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也时有发生。其中突出问题是——消费者去美容机构进行整容时,在签订合同和手术知情书时没仔细看条款,导致出事后维权困难。那么,为什么仔细阅读合同和手术知情同意书这么重要?答案就在下面的案例中。
大腿抽脂后腿变形女子要求退款难年3月底,南宁的覃女士在南宁一家医疗美容机构做大腿抽脂之后,结果腿部凹凸不平,医院告诉她,手术后3个月才会真正呈现效果。记者在覃女士提供的一份“吸脂手术术前告知知情同意书”上看到,“术后可能出现皮肤瘀斑、皮下积液、局部肿胀、皮肤不平、变硬、感觉麻木,一般1-3个月左右自然消失。”
覃女士对此信以为真,可术后三个多月再次过去,覃女士大腿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所以她要求院方全额退还大腿抽脂术的费用。
医院的一名负责人称,之所以会出现凹凸不平,是因为医生抽脂不均导致的,只要再做一次修复就可以了。
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不叫失败,只是说不完美而已,有些顾客确实是需要做二次。”面对院方的解释,覃女士表示不认可,因为她签订的“知情书”里并没有写效果不好还需做二次手术,如果有写,她是不愿意做的,所以她要求退全款。医院却表示,要不再做二次手术修复,要不就只能退还百分之三十的费用,双方就此协商不下,覃女士表示后续会走法律途径解决。
针对覃女士的遭遇,律师认为,因为在覃女士的手术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里面,并没有涉及到手术之后如果没有达到客户的期望,或者手术存在一些瑕疵如何退款处理等问题,没有明确双方责任比例,自然就会产生争议纠纷,所以在签订合同或者手术知情同意书时,消费者应该仔细阅读条款,医院可能会规避的手术风险提出异议,对格式合同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增加补充协议。
律师覃茂江:“消费者一定要做到认真阅读每一条条款,确认好所做的美容项目,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消费者的权利,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法等等。如果对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如果美容机构不同意修改,消费者应当拒绝签订这个合同,应该放弃医疗美容手术。”多次隆鼻失败接近毁容女子称签协议时没看年11月份,在北海工作的陈女士在南医院做了多次隆鼻手术,却始终不成功,甚至接近毁容。“鼻头这里是这样子破下来的,而且这里凹下去,这里是破下来的。”
因为鼻子整形失败,医院全额退款,但是院方代表刘女士告诉记者,刘女士鼻子上的疤痕,并非因为手术失败造成的,而且在年6月14日医院与陈女士签订的协议中,也明确写着:陈女士"已知术鼻部无假体部位变矮变短,基本恢复原样,手术部位有疤痕"。
但是,面对白纸黑字还有自己手印的协议书,陈女士坚称,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如果给我看过的话,任何人正常的人都不会签这份合同的。”
对此,律师王清水表示,尽管陈女士辩称对协议书内容并不知情,但这样的说法是很难被认定和接受的。不过,尽管有协议在先,也不能免除医疗机构可能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和医疗事故责任。
律师王清水:“因为医疗手术医院对医疗事故就有一个免责,因为可能出现不一定达到预期的后果,并不等同于不构成医疗事故。”经过媒体和律师的介入协调,医院和陈女士达成了最终协议,医院退还陈女士总计元。
律师覃茂江表示,美容整形纠纷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消费者爱美心切,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医院也在存在着夸大宣传、回避风险等问题。
律师覃茂江:“第一个问题是不告知、少告知,回避主要风险,夸大手术效果;二是笼统地把所有的手术项目使用同一版本的风险告知书。总之,充分全面地告知手术风险,是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要履行的责任。”跟美容服务合同相关的纠纷不在少数,那么,当消费者在实际的咨询和整形过程中,医院有没有给予足够的时候消费者去阅读条款?或者履行了手术风险告知义务?为何这么多人急巴巴地签约做手术,却没有细看合同条款,最后引来纠纷不断,在签约之前,医疗机构是怎样引导消费者的?继续来看记者调查。
记者体验:医美整形背后的“套路”3月4日,记者来到位于南宁新竹路的某家美容整形机构,以整鼻子的需求询问面诊医生。一番交流后,医生给出两个价格,用膨体材质做鼻子元,用硅胶则需元。
在面对记者提出的手术风险相关内容,美容机构的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地称“完全没有修复的概率”。
面诊李医生:“我们做鼻子的专家是区内做鼻整形权威的专家,他做的鼻子一年都有,几乎每天都在做,然后客户的满意度非常高,就是说完全没有修复的概率。所以如果你选择我们这边是可以保证给您一次做好,可以打消你的顾虑。”当记者提出如果整形失败了,医院会怎么处理?医生表示会有完善的售后,而且术后要遵守医嘱。
面诊李医生:“风险的话,医院方面的问题,我们都会签有协议,如果是我们操作或者什么问题,我们都会进行完善的售后。如果是到时候你觉得鼻子歪了,我们会进行一个复查。如果你没有受到外力的影响,比如说外力的撞击什么的,是手术方面造成的原因,我们会进行免费的修复。至于会不会留疤,疤痕的话其实是一个是自己的护理是很重要的,比如说你在恢复的期间内碰水,吃辛辣刺激的东西,这些都会影响伤口的恢复,但是如果按照医嘱,就是助理会给你发注意事项上护理,你按照那个操作是不会留疤的。”当记者表示这些都是口头承诺,并没有保障时,工作人员称确定做手术之前会签订协议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的,白纸黑字具有法律效应。记者表示价格太昂贵,承担不起,医生马上跟记者说现在预付元还可以抵扣元,见记者犹豫不决,医生马上改变话题,推荐起了其他业务。
面诊李医生:“我看一下您这个,您这两块有嘟嘟肉,有没有想过把它紧致一点?”
记者:“那是怎么做呢?打瘦脸针吗?”
面诊李医生:“也不是瘦脸针。”
记者:“肉*素吗?”
面诊李医生:“也不是肉*素,肉*素只是针对咬肌发达。你看你这块咬肌也不发达。”
记者:“那是溶脂吗?”
面诊李医生:“也不是溶脂,这个是我们一个专利项目,就是可以把你口水囊袋收紧,而且我还可以赠送麻醉的费用给你。”
见消费者犹豫,医生马上提出赠送美容项目和减免麻醉费。但是记者告诉对方,自己预期是2元内做完手术,报价远远超出,还得回家考虑下。医生马上改口,称可以请示院长拿到更低的价格。5分钟后,医生回来告诉记者,如果可以将自己的医院做案例留档使用,则可以享受的价格,而且机会只有今天。这个价格相比于两个报价中较低的元来说,相当于打了5折,并且比记者心理预期的价格还低,这样的低价确实十分吸引人,很难让人不心动。
从记者的实际体验感觉到,美容机构为了获取客户信任,在做手术前,或者签协议前,医院资质、执刀医生资质过硬,手术无风险甚至低风险;并且在了解到顾客的心理价位之后,会运用赠送其他美容项目、医院案例客户等低价位来吸引顾客,而且还会使用“优惠只限今天”等语句刺激顾客,从而很容易引起消费者冲动消费,如果是求美心切的女士,往往会在只限今天的特大优惠时间限制下,没有注意合同的具体条款就签约了。
医美套路深似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记者在网页输入关键词“医美整形合同纠纷”,发现全国各地相关的报道还真不少,有不少爱美的女士在整形合同上“栽过跟头”。可见细看合同和手术告知书条款的重要性非同一般。那么应该如何看合同条款呢?条款里要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覃茂江提醒,要明确了解医院是否履行了风险预见义务、风险告知义务、风险回避义务和医疗救治义务四项告知义务,识破其中的“猫腻”。
律师覃茂江:“具体来说,医疗美容机构应该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尽到提前预见,对求美者全面告知,尽最大努力避免风险出现,一旦出现风险要尽到积极医疗救治的义务。”接着,记者给律师出示了以上两个案例覃女士和陈女士分别签订的“吸脂手术术前告知知情同意书”以及“整形美容手术同意书”。覃茂江律师表示,这两份“同意书”实际上是将“医疗合同”和“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内容合在一起,让消费者只签一份“同意书”。美容机构的行为是试图规避一些法律风险。
律师覃茂江:“这个告知我国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等等,对告知都有明确的规定,是不能够跟医疗美容服务合同混同的,这个必须得独立的告知。”再细看覃女士签订的“吸脂手术术前告知知情同意书”里的第三点第一条“因吸脂手术不同于一般外科手术,医生尽了最大努力,但由于各人审美观念不同和现行医疗水平所限,不一定都完全满足各自的要求”以及第四条“如未医院处理造成的不良后果,本院概不负责”。律师表示,这些都是格式合同条款,存在规避自身风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嫌疑。
覃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美容医疗服务合同时,需要认真阅读每一项条款,确认好所做的美容项目、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消费者的权利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办法等内容。在此过程中,如果对医疗整形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在手术进行前也需要签订手术风险告知书或者知情同意书,此时消费者应再次确认医疗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以防范法律风险。
最后,我们也提示广大爱美人士就诊前务必做到“5个注意”:
注意核查医疗美容机构资质及医护人员资质,勿冲动接受诊疗;
注意使用真实姓名签订书面合同,勿忽视化名引起的法律风险;
医院账户,勿忽视消费记录的留存;
注意仔细阅读签字文件,勿忽视术前风险告知;
注意固定术前术后照片、病历等证据,勿盲目进行修复。
总之,医学美容虽然十分火爆,但大家也要理性看待,注意好风险防范;出现纠纷,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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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治最前线
编辑
王诗筠
责编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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