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以前
大家的爱美之心大都表现在穿衣打扮上
现在因为整容技术的飞速发展
只要你想
全身上下没有不能变的地方
随着各种明星整容、微整形的新闻和美容整形机构铺天盖地的宣传,普通大众对整容的接受度越来越高了,跟全身整形、为了变瘦抽掉一根肋骨这种情形相比,割双眼皮就是个小case。
但是在动刀子这件事上
再小的case都是有风险的
你看昆明的张女士
就是因为割双眼皮割出了问题
割个双眼皮整出四次手术
昆明的张女士觉得自己双眼不对称,希望自己能更好看一点,于是到医院去求医问道。
她被诊断为:右侧上睑下垂、左侧单睑。
接着,医院进行了“右侧上睑下垂矫正术、左侧重睑术”,通俗来说就是割了个双眼皮。
做完手术一个半月以后,她觉得眼睛不舒服,医院检查,临床诊断为:右眼外眦球结膜肿物(性质待查)。
几天以后症状没有缓解,医院去检查,被诊断为右侧上睑泪腺脱垂。
之后,张某某医院,医院为她做了“右侧上睑泪腺复位术”。
没想到这次手术不仅没让情况好转,反而更糟了。
在昆医院进行过两次诊察未果后,医院前后做了两次“重睑术后畸形矫正术”,并为了修正手术导致的面部凹凸还额外做了右上睑凹陷自体脂肪移植填充术。后因“术后效果不佳”,张某某又前往北京诊治。
让张某某气愤的是,昆医院对自己施行的两次手术都失败了,这导致她不仅要忍受第三次的手术折磨,也让第三次手术修复的技术难度加大。
更过分的是,出事以后,医院拒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还在张某某提出封存病历时无理拒绝。
但张某某提出的这医院给否认了。他们还认为——医院对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对医疗行业和医患关系不利。
法院:由被告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只能看证据。于是,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这次手术做了医疗鉴定。
鉴定意见认为:被告在为原告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对泪腺脱垂疾病的认识不足,对术后出现泪腺脱垂的风险未行告知义务。医院承担10-30%的责任。
另外,张某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在对她进行两次手术时有部分助理医生及护士未取得执业资格证。
因此,医院的过错程度以及原告张某某受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五华法院确认由被告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张某某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共计.75元中的30%,并赔偿张某某精神抚慰金元,全额承担鉴定费用。
对此,小编认为,赔偿事小,要紧的是因为手术失败而忍受的那些疼痛和折磨。
最后提醒各位,爱美有风险,动刀要谨慎!
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编审: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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