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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9 2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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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继续来聊保险。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就是:买保险,必须知道的一些法律条文。我们曾经讲过,保险资产是安全的资产,也就是说,保险真的很保险。1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A欠我一百万,我欠B一百万,我长期不还。有一天,A有了一百万要还我,B知道了,担心A给了我之后,我不给他,他就要求法院直接判决A还给B,这就叫代位求偿。在财产险里面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但在人身保险里面就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规定,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这就告诉我们,人身保险的赔款属于受益人的专属债权,不会被代位求偿。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这条法律主要是基于《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刚才刚刚讲过),还有《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因为保险公司赔款的时候,作为身故保险金,保险赔款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不用优先还债,也不用交税,自动转移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那么,按照刚才《合同法》规定,因为保险的赔偿属于受益人的专属债权,也不能被非法干预变成代位求偿。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指定受益权是人身保险一个很重要的权利。也就是说,有了保险的指定受益权,我们作为被保人或者投保人,有权利变更受益人。这样,因为我们拥有财产的处置权,就使得我们的受益人会尊重我们的人格。他们知道,我们不满意就可能变更受益人。所以,作为父母来讲,拥有高额的保险,可以来确保孩子的基本表现还正常,不会轻易地对父母不孝顺。如果我们在生前对财产进行了分配,就会形成这种“资产分配日,子女不孝时”的被动结局。所以保险的魅力,就是“生前分配,死后变现,可以更改,确保自己的尊严”。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第三款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个人资产,不属于夫妻共有。新的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赔款一律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作为父母,身故留给子女的身故保险金,也类似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也是属于子女的个人资产。这就进一步保护了我们子女的财产权益,这也是《婚姻法》对子女保险财产的一个明确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款明确规定,保险赔款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个保险赔款包含财产险的赔款和人身险的赔款,主要是相对于生存保险金。只要叫赔款的,包含意外伤害保险赔款、意外医疗、住院医疗、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都属于保险赔款,是一律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强调保险赔款,主要是相对于生存保险金。到目前为止,生存保险金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法律条款没有明确规定不缴纳,这是一个灰色地带,我们今天在这里予以明确。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可以确定的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不做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因为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就不会优先还债,也不会按照继承法去继承,这就是我们所俗称的可以避税避债的功能。当然确切的说法,身故保险金在被保险人身故的瞬间,就自动转移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它不是遗产,所以不会产生遗产税。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了分立、合并或者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也就是告诉我们说,寿险公司不怕破产,大的可以拆分成小的,小的可以合并成大的,国家不让干了可以,自己不干了不可以。

《保险法》九十二条继续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监管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这一法条就告诉我们,我们买了人寿保险,你不要担心保险公司重组改制,无论它的股东怎么改,名字怎么改,但是,它的保险合同依然有效,我们的利益基本不受太多影响。

《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客户的解释。这就告诉我们说,买了保险,我们客户没有必要一定很专业,必须条条都搞懂。因为我说过,这种条款不是跟我们一个人签的合同,跟许多客户都是一样的。自有许多专业人士,聪明人会搞懂这些条款的具体内容,不要担心保险公司欺诈我们。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超过三十天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就是所谓的不可抗辩条款。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我们绝对不会鼓励欺诈。也就是说,这个条款主要限制过去保险公司的权利。过去的保险公司,只要客户没有如实告知,这个事情,无论跟我们发生的保险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都可以成为拒赔的理由。但新的《保险法》这条规定就告诉我们说,保险公司不能无限制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客户的不如实告知,不构成影响他的承保决定,不影响发生的保险事故的结果,那么保险公司就在两年之后要放弃这个权利。如果有因果关系,还需要具体的司法判决。

2我今天给各位讲的这些法条,只想告诉各位,保险真的很保险,我们买保险真的很安全,你不要有太多的担心。有比较才有鉴别,除了买保险之外,我们买别的投资产品,只能得到一句话“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其实,这都是推卸责任,人家对我们的结果概不负责,而只有保险,确保我们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买了保险尽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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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豪门千金赴韩隆胸后死亡,整容意外,保险赔不赔?就在前几天,韩国媒体曝出了一则触目惊心的新闻,香港某富商孙女赴韩隆胸意外身故。1月28日,香港富商罗定邦的孙女罗贝儿前往韩国做隆胸和抽脂手术,结果手术过程中出现剧痛和抽搐,并且口鼻出血,最终不治身亡。罗定邦是谁?堡狮龙品牌的创世人,堡狮龙曾与班尼路、左丹奴并列香港服饰三巨头,年市值25亿元。但没想到的是,哪怕是家世如此煊赫的一个人,都没能逃过医美意外的魔爪。据媒体报道,罗贝儿此次整形身亡与医务人员的过失有关。医生给罗贝儿注射的镇静剂丙泊酚存在问题,除此之外,主治医生并非整形外科医生,而是整形外科专家,并不具备执行手术的资格,更让人意外的是,整个现场没有麻醉医生。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尽管这些年来整形行业发展非常迅猛,但却乱象丛生。就拿医美机构为例。我国现在非法经营的医美机构有多少?8万家。合法的机构只有区区的1.3万,占整个行业不到14%。而且从事这个行业的医生大量是不专业的。根据艾瑞咨询的调查,平均每个医美医师里,只有24个人是合法合规。非法从业者至少有10万人。哪怕是整形市场十分成熟的韩国和日本,也充斥着很多违法行为。韩国的整形市场存在这么一个奇葩现象,手术前和求医者约定的是一个医生,等人躺上手术台后,又偷偷换成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医生,而且这些医生普遍都没有经验,医院合作,又称“幽灵手术”。更可怕的是,这些“幽灵医生”在实施手术的过程中,不仅技术不成熟,而且态度也极为轻浮。以医院的幽灵医生和院长的对话,请大家细品:院长:好了吗?医生a:啊,怎么不行啊?完了,可能是我水平太差。院长:好了吗?怎么把脂肪弄得这样血淋淋?医生b:没办法啊,哈哈哈。有医生就透露,韩国整形意外事故一半以上是因为“幽灵手术”。这两个国家虽然整形行业很发达,但他们人数太少了,所以真正有资格的医美医生其实也有限,然而这些年来涌入韩国整容的中国人非常多,市场一下子变大,导致很多不合格的人也从事这个行业。豪门千金罗贝儿也不幸中招,实在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可以看到,无论是在国内国外,整个医美行业的水都非常深。但现在整容已经非常普遍。一来是这个行业发展趋于成熟,二来是很多整形手术微创就能搞定,根本不需要大开刀,大大降低了整容的门槛。比如割双眼皮,手术就非常简单,有些只要在眼皮上面埋根线就可以了,创伤非常小。再比如去皱除纹,只需要往脸上注射肉*素即可,整个过程非常快,10分钟左右就能搞定。还有除痣、注射玻尿酸,激光美容等等,都是些创伤小,风险小的医美。有调查就显示,年非手术类的医美服务收入只有亿元,年增长到了亿,机构预测,到了年,这个数字将会突破亿人民币。可以说,整形早已经不再是明星、网红的特权,很多普通人都有做过整形手术。年中国整形的人数高达0多万,中国已经成了仅此于美国的医美大国,而且整容逐渐低龄化,一半人数在28岁,其中学生占大多数。有新闻专门做过采访,发现接受采访的学生里,6.81%的人做过整容手术,没有做过手术的人里,近1/3的人表示有整容的意向。哪怕今年遭遇了疫情,大家美容的心情仍然是只增不减。根据央视报道,今年7月份,医院整形科的候诊区,平均每天问诊的人数在0人左右,有的医生手术排期排到了明年的7月份。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整容也没什么不好的,而且在这个时代,长得好看的人确实比长相普通的人更有优势,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上,所以很多人趋之若鹜。《超级演说家》有个选手叫孙一冰,她曾经就因为长相丑陋而遭受排挤。她在演讲时说,小时候她只有一个朋友,但是她不得不用零花钱去维系和她的关系,因为如果她不这么做,那个女孩就会让全班的人去欺负她。学校里的老师也对她特别不友好,常常和她说:你都长得这么丑了,还不好好学习。后来上大学了,他们班的男生就拿她当*注,如果输了就要向她告白。这些经历让她非常自卑,她为了请病假不去学校,甚至吃洗衣粉,也想过要跳楼,直到她去做了整形手术,变漂亮以后,身边的人才开始对她友善起来。所以有人就感叹到,污点是一时的,丑却是一生的阴影。但整形是一种手术,只要是手术,就会存在风险,更何况整个医美市场乱象丛生,风险远超我们的想象。哪怕只是一个创伤很小的微整形手术,也有可能因此致命。去年有媒体就爆出,市面上充斥着很多医美黑机构,医生仅仅培训了5天就持刀上岗,简直令人匪夷所思。一个人想要成为合法合规的医美医师,起码要经过5年的学习,几天又能学到什么东西?所以你永远都不知道,给你整形的医生是不是以前用猪皮、鸡腿练过手。就在前几天,滁州有位女士只是做了个“自体脂肪面部填充手术”,结果被送进了ICU。整形手术只要区区的0多元,但治病的费用却花了60多万,据说这其中的20多万是美容院垫付的,剩下40多万是该女士的家人东拼西凑的。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在整形过程中发生意外,保险赔不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寿险寿险可以赔整容身故。寿险在所有的险种里,限制最少,比如大麦,只要不是自杀、违法,身故或者伤残了都能赔偿。来源:大麦免责条款2、重疾险我翻了下条款,很多重疾险的免责范围里都没有包含整容手术,这也就是说,如果在整形过程中不幸因为意外“深度昏迷”了,或者是引发了“瘫痪”,又或者是在割双眼皮的过程中不幸双目失明了,只要符合重疾、轻症或中症的定义,那么重疾险是可以赔偿的。来源:某重疾险免责条款假如在整形过程中不幸意外身故了,含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也可以赔。除此之外,重疾险还可以赔意外毁容,主要有:轻症:较小面积Ⅲ度烧伤,指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10%~15%;中症:中度面积Ⅲ度烧伤,指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15%~20%;重疾:严重Ⅲ度烧伤,指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有的重疾险还会保障面部重建手术,但需要注意的是,它也只保因为意外伤害不得已进行的手术,纯粹整容原因而做的手术是不在保障范围内的。来源:某重疾险条款3、意外险和医疗险至于意外险和医疗险,很遗憾大部分是不赔的。来源:某百万医疗险的免责条款来源:某意外险的免责条款不过如果是因为意外毁容,比如被火烧伤,后期需要做植皮手术,有些医疗险也是可以赔的。比如去年河南有个饭馆爆炸,老板全身70%的地方都被烧伤,当时治疗花了70多万,医保只赔了区区的15万,而他购买的医疗险就帮他赔了剩下需要自费的50多万。至于意外险就不一定了,假如烧伤的情况符合了伤残标准,那就可以赔,否则就赔不了。4、整容保险也有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保障整形意外的保险,不过数量并不多,而且保额也很低,比如下面这款,假如在做眼部整容手术的过程中身故了,只赔2万5,意外医疗只有17元。可以看到,针对整形意外,保险能提供的保障还是很有限。最后我想告诉大家,虽然美丽带来的好处多,也不要轻易就去整形,其实一个人只要足够优秀,哪怕相貌再普通,也会很吸引人。如果真的要整,那一定要擦亮双眼,医院,医院都有整形外科,千万不要轻易相信那些三无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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