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群体深圳飙车涉犯罪 时速超251公里图,
根据警方所查扣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在沿江高速上,这些跑车竞速时行车速度超过251公里/每小时。警方表示,该案是深圳交警查处的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潜在危险最大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涉案嫌疑人将面临“危险驾驶罪”的指控。查阅国内相关资料,这在国内飙车案件也实属罕见。
了解,涉案嫌疑人是一批中老年香港人,年龄最大的62岁。
报警人张先生表示,事发当日,他驾驶一台商务车行驶在沿江高速深圳机场路段。“当时我的车速是每小时100公里左右,突然一辆飞驰的小车在我的左边‘唰’地冲了过去,还没反应过来,右边又一辆‘唰’地冲了过去,接着第三辆、第四辆嗖嗖嗖地过去。”
张先生表示,当时他的车就在晃动,第四辆橙*色的小车过去时,距离他的车最多不到20厘米。“他们的车速应该将近每小时300公里,非常快”。
“他们你追我赶的。我的视力是5.2,我想看他们的车牌号码都看不清。我当时吓得全身都软了,要是给他们撞到就完了,肯定是车毁人亡,非常恐怖。”张先生称。
另一名报警人王先生认为,该群跑车“简直把公路当成赛车场”,你追我赶,左右穿插,周围那么多车辆,有大巴车、货车、油罐车,十分危险,完全置别人的安全不顾,希望警方严厉打击。
涉案嫌疑人周某称,平时一批香港朋友聚会时,说起深圳建成的沿江高速路面不错,于是相约去自驾游。周某承认参与了11月7日那次飙车。经过此事后,周某表示非常后悔没有清楚了解内地相关法律,并表示感谢警察教育他。
另外,有涉案嫌疑人向警方表示,香港道路较窄,限速较低,处罚严格,听说沿江高速路又宽又直又平,于是申办了一次性临时入境行驶证,体验下“巅峰感觉”,感觉“很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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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
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新增了“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设定了两种情形: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俗称“飙车”;另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
这意味着飙车和醉酒驾驶不再是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而是一种犯罪行为。 (/李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