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打着免费幌子吸引顾客
实现引流目的
待顾客到店后再进行下一步“洗脑”
使其误以为手术免费
向平台申请贷款并交付公司
后单方增加任务完成难度
肆意认定顾客违约
以达到不返款的真实目的
朱某等人采用套路化的行为模式
大肆实施“整形贷”诈骗活动
……
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这起“王某、朱某等人诈骗案”。
年4月,朱某、王某、夏某、彭某共同投资成立A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朱某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年4月至年3月,A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宣称该公司招募互勉整形案例模特,医院全额补贴。
消费者到A公司后,公司医疗美容顾问、组长、市场总监等人谎称消费者只需完成每月推荐三至五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