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沃尔玛在中国开银行......联商
“沃尔玛银行”不过是再现了一个产业资本向银行资本转化的天然过程而已,这一过程的合理性从未受到理论和历史的否定。但这一过程在当今中国却几乎没有再现的可能 沃尔玛一直都是一个争议话题不断的商号。 自从2005年7月,沃尔玛在美国单方面提出要向银行业进*以来,在当地引来“骂声”一片,监管当局面对沃尔玛的申请也审慎有加。 根据 2006年1月4日的报道,尽管沃尔玛在开设银行方面受到强烈的反对,美国监管当局FDIC仍可能在2月中做出最后决定。 反对沃尔玛 到目前为止,沃尔玛银行的命运仍然悬在空中。 沃尔玛申请成立的是一家产业银行,将不受联储的管理。按照沃尔玛的设想,开设自己的银行是为了处理其美国境内3066家卖场的借记卡和电子交易,省下目前公司需支付给第三方银行每笔交易不到1美分的清算费用,以此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但是由于沃尔玛以往在零售策略方面的“口碑”,尽管其并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意思,仍然招来银行业的强烈反对。 这些反对声甚至导致了FDIC将申设银行通常的1个月公共评议期延长。从去年7月到现在,FDIC共收到大约1700封信,绝大多数都是强烈反对沃尔玛进入银行业的。 美国国会议员也在努力促使FDIC推迟做出任何决定,直到FDIC董事会成员全部到齐,该董事会主席的位置自去年11月15日以来一直空缺,目前由副主席代理该职。鉴于沃尔玛的申请引起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响,国会议员还要求FDIC举行公开听证会。 对此,沃尔玛发言人马蒂·哈里斯(Marty Heires)只能希望人们理解沃尔玛的做法,并再三强调,沃尔玛银行没有兴趣开设自己的分支机构。 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是沃尔玛银行的主要反对者,他们对此毫不买账:“15年前,沃尔玛说过不会涉足零售业,20年前说过无意于硬件行业,但是现在都强占了。”针对一些支持沃尔玛银行的人提出的消费者受益和促进银行业竞争的理由,该协会负责人说:任何给消费者的让利都是短命的:“他们通过降低价格垄断这个市场,一旦如此,就无人与之抗衡了,他们就可以按他们的意愿要价了。” 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还在自己的站上专门设立了“把沃尔玛赶出银行业”(Keep Wal-Mart Out of Banking)的页面:沃尔玛想干什么?沃尔玛银行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对这些问题一一加以分析,倡议大家写信给FDIC要求拒绝沃尔玛的申请,并给出了详细的邮箱地址。 2006年1月4日,《华尔街》发表社论《与沃尔玛作对的银行业》。社论认为,如果银行家在这次反对中获得成功,最大的输家将不是沃尔玛,而是消费者,尤其是那些低收入者,而在这一领域,零售银行的竞争其实是非常稀少的。因此,沃尔玛提供的银行服务将能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实际上,沃尔玛已经提供了很多类似的服务了,尤其是在那些特别贫困的地方受到欢迎。 根据美联储的统计数据,沃尔玛顾客的平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1/5以上的沃尔玛顾客没有银行账户,这个比例也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 消费者也站在《华尔街》的观点一边。在美国某精英论坛上,“整个事件中真正令人难过的是它道出了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得到我们的大银行系统的良好服务。”这句话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 而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通过站公开反驳《华尔街》道:“一家沃尔玛银行会导致资金从地方社区抽离,并不再回到地方。沃尔玛对社区银行造成严重的威胁,就好像他们曾经对待零售商店、杂货店一样。将不会再有银行监管者能够监管这家公司,这和其他拥有银行的公司还不太一样。另外,沃尔玛出售的商品中70%来自中国,如果有一天沃尔玛被中国(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实体)收购了呢?” 英国《经济学家》则援引美国著名百货公司西尔斯-罗巴克的例子,表示对沃尔玛银行未来的担忧。上世纪80年代,这家公司也试图将金融与商业经营相结合,不仅创建了全美保险公司,而且还购并了从事财务管理的添惠公司和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信义商用房产公司,并在后来开始拥有一家储蓄银行。然而到上世纪90年代初,通过剥离多元化业务,西尔斯公司又回到了它的零售基业上。 谁有资格开银行 对于围绕沃尔玛银行展开的针锋相对的争论,沃尔玛自己也始料未及——孤立地说,这不过是一家企业发展战略的自我设计,而且按照《华尔街》的说法,还是相当“谦和”(modest)的,并不打算在沃尔玛的点之外拓展; 而从历史的维度看,该事件也不过是再现了一个产业资本向银行资本转化的天然过程而已。 在世界范围内,银行业的发生,不外乎两种途径,一种是古老的高利贷资本(典当铺等)和货币经营业(如中国的钱庄)转化为银行业;再就是产业资本创办属于自己的银行业。 1609年问世的阿姆斯特丹银行是世界上最早的银行,成立之初实际上已经从高利贷转化为服务于产业资本的低息生息资本,并从属于产业资本了。发展至今,现存的国际大银行基本上都是从产业资本中发展而来的。美国花旗银行成立于创立于1812年,一直是一家商人银行,附属于产业资本,直到1926年美国*府加入国家资本形式的股本。 中国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而且在中国,历史表明银行业产生的途径,惟一地只能是由产业资本中分离出一部分来,创造一种自己的银行业。 根据*鉴晖著的《山西票号史》,清雍正乾隆之际(1723—1736),产生了以经营工商业存款和放款为主的银行业——当时叫账局,而不叫银行。但实则这账局乃是从最初工商业者相互之间发展商业信用相互签发“会票”慢慢发展而来。 而其后,逐渐在存放款业务之上加上汇兑业务从而发展出最接近现代银行业的“票号”的,还是山西商帮的颜料商人,他们捷足先登,把中国银行业又向前推进一步。这应该是1823年左右,其后便是中国金融业的第一个鼎盛时期。 商业先于信用,而后有商业信用;商业信用先于银行信用,而后有银行;银行的产生是一个天然的过程和需求。在这一点上,沃尔玛银行的诞生也具有其天然合理性。 沃尔玛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在全美就有3000多家卖场,一周的财务交易就高达100万笔。事实上,沃尔玛早在3年前就开通了汇票支付,之后又陆续增加了支票兑现和现金转账等金融服务,并于去年推出公司独立发行的信用卡——发现卡(Discover card)。 沃尔玛具备向自己的交易对象(消费者)提供商业信用的基础,并且消费者,尤其是那些低收入水平者对提供这样的信用表示欢迎。 在商业信用基础上产生银行或银行信用,其合理性在经济学和史学界没有人提出异议。 但为什么沃尔玛设立银行的资格还是会遭到反对? 关于竞争还是垄断的问题,是不可能有一个“科学的”界定的,这只是一个利益争竞与妥协的问题,而且无论如何,沃尔玛的8000多个卖场都不可能打败社区银行的3万多个点。一个竞争者的加入自然会带来原有格局的一些调整,弱小者会出局,强大者会更强大,这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本意。 但问题在于:它挑战了社区银行旧体系的正当性——如果它果真能够设立银行,就会成为一家跨社区的银行,为社区银行标榜的对象服务,而显然沃尔玛具有的资本优势足以证明现行社区体系在服务穷人方面的固步自封。 事实也证明:这些社区银行并没有完全满足低收入者的金融需求,或者说逐渐缺乏新的动力去进一步开拓这样的市场。至少1/5以上的沃尔玛顾客没有银行账户,这个比例也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如果沃尔玛银行成立,这些低端顾客就有了享受银行服务的可能,包括在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开设账户、申请信用卡和办理抵押贷款。 在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现代金融服务这一目标面前,任何固有的制度安排以及与制度相“勾结”的少数利益,都不如符合商业原则的努力,更加重要和正当。 因此,真正的问题恐怕在于“*治力量”是否会允许一个“不合*治”的公司进入到另一个行业中去。 如果在中国 如果在中国呢?这是一个大胆的假设,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 在当前中国的制度安排下,沃尔玛没戏。来自中国银监会的消息表明:官方认为中国的银行业机构已经趋于饱和,将不再设立新的银行,但是鼓励银行间的重组合并。 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 就在2005年12月28日,一家新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徽商银行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中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而成的商业银行。而早在2004年4月,安徽省*府有关部门就召集省内多家城商行行长就成立徽商银行问题着手论证。 谁有资格开银行?一家银行又为什么而建立?是走*府磋商的徽商银行模式,还是走从产业到金融的“沃尔玛银行”路线? 事实上,山西票号没落后,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没有由产业资本转化而来的商业银行了,国家资本和*府意志一直都是主宰银行业的主要资本形式和决策形式;加之金融体系一直作为“第二财*”以及后来的为改革买单身份,商业化运作始终未能形成主流传统,反倒是官本位和行*烙印在很多情况下被制度化了。 近年来,中国*府在改变这一现状方面也做了大量努力,但并未见到太大的起色。 中国目前的银行业格局主要还是承继了当年的影响,“工农中建”四大行并没有真的摆脱由当年*府计划制定的势力范围,所以并没有形成真的竞争;地方银行的产生本来就不依附地方产业资本,所以合并重组主要还是地方*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这种金融资本的官本位文化倒也由来已久。 山西票号兴盛70年后,1896年中国通商银行成立,该银行虽为商办,但却是由督办铁路公司事务大臣盛宣怀一手筹办,并奏请皇帝批准开设的,因此带上了相当的“官办”色彩,享有一般银行不能享有的特权;户部银行成立于1905年,为皇帝批准成立的官商合办的国家银行。 通商、户部、交通等银行以及各省官银钱局号,在清中央*府、地方*府的支持和授予特权下,从山西票号手中抢夺业务,开启了山西票号的衰落史,而在票号的衰败过程中,其整顿和改组又没有得到*府的重视与协助,终于惨然退出历史舞台;而即使是在两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革命、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侵略战争中,山西票号的业务还曾经历了极盛一时的“回光返照”式发展。 山西票号积累下来的商业化原则、治理文化、信用文化也从此中断,金融资本依附于官僚资本成为长期屡试不爽的“潜规则”。 上述历史并非完全不可能重演。而目前更大的问题还在于:现有制度对于金融资本天然地依附商业化产业资本原则的忽视,可能会进一步损伤产业资本的积累和发展,最终导致金融资本的风险积聚。 据了解,组成徽商银行的6家城商行中,资本金最多的5亿,最少的只有1亿,原来这些城商行单一贷款的额度只有1000万到5000万。这样的贷款额度就要看是服务于什么客户了,对于20%的*金客户当然是“杯水车薪”。 六家城商行重组联合后,贷款规模和服务地域性问题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但问题是,恐怕以后就更没有动力服务于那些只需要1000万的企业了。 中国监管当局关于“不再新设银行”的规定假如真的令行禁止了,最后所导致的,不知是否真是一个令当局者满意的局面? 但现实就是这样,为了解决被越改革门槛越高的银行排除在贷款名单之外的问题,中国的民间产业资本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向银行资本或者金融资本转化的尝试。但到目前为止,仍经常处于名不正而行不顺的尴尬境地。 也许“沃尔玛银行” 恰恰是中国最需要的。 (来源:《经济》杂志 作者:周 阳)